中共荆楚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荆楚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法规制度


关于印发《荆楚理工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1日 16: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荆理工纪发〔20223

 

 

关于印发《荆楚理工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部门):

《荆楚理工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已经学校纪委委员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47


 

 

荆楚理工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

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监督作用,加强学校纪委与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日常联系,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纪委委员在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分工开展联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积极发挥沟通、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按照发现情况、提出建议、促进解决问题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 纪委委员通过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及时掌握和反馈联系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各党组织落实好所辖党支部(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四条 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到 “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

(二)密切关注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 干部勤政廉政等情况;

(三)督促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监督责任;

(四)参与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

(五)督促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加强纪律教育;

(六)协调解决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做好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及 领导干部约谈提醒等工作;

(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收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向纪委委员会或纪委书记汇报;

(八)完成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纪委委员联系工作的形式与要求

(一)按照分工联系和兼顾效率的原则,每位纪委委员联系12个学院(部)和23个职能部门。

(二)纪委委员每学期到联系的二级单位党组织不少于 1 次,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督促指导、参与活动、调查研究等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做好联系工作记录;每学期向学校纪委汇报联系工作进展情况 1 次;

(三)纪委委员对联系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应及时提醒、制止和纠正,并报学校纪委备案;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应经过学校党委或纪委集体研究后进行;

(四)纪委委员要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掌握监 督执纪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五)纪委委员开展联系工作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 规定,依规依纪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主动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与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本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第七条 学校纪委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时,根据工作需要听取联系该单位的纪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加强与纪委委员的沟通联系,负责收集整理纪委委员反映的情况。

第九条 纪委委员分工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由学校纪委研究公布,并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第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荆楚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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