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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15:26 作者:  来源:荆门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6月21日,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沙洋县五里铺镇赵集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念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上半年,赵念云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2.2万元违规给该村两名工作人员发放燃油补贴和工作补助。此外,赵念云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1月,赵念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2.钟祥市柴湖镇中心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华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23年1月17日至18日,王华在未向柴湖镇纪委报备的情况下,在家中操办其50岁生日宴,违规收受“三亲”以外人员礼金0.72万元。因其在处分影响期内再次违纪,2023年4月,王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京山市文联原党组书记、副主席谢经铸违规套取资金冲销生活招待费问题。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经谢经铸同意,京山市文联采取虚增开支的方式,套取资金1.55万元用于冲销生活招待费。此外,谢经铸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3年3月,谢经铸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4.掇刀区公路管理局工程养护科科长秦元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12月,个体工商户刘某为获得优先供应砂石料的机会,在掇刀区某餐馆宴请时任掇刀区公路管理局养护应急中心副主任秦元军;2020年底,刘某为感谢秦元军在砂石料款项结算中提供的便利,在掇刀区某农庄宴请秦元军。2023年4月,秦元军受到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作“耳旁风”,把纪律规矩视为“稻草人”,不知敬畏、不存戒惧、不守底线,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小节做起,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通报强调,节假日是作风建设的关键节点,也是纠治“四风”的重要“考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把纠治“四风”纳入节假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坚决扛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以有力有效举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强化斗争精神,紧盯节点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聚焦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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