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荆楚理工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十个全覆盖”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附:荆楚理工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努力构建我校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有效遏制或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良好的党风、政风和教风的形成,为创办人民满意的本科院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紧密结合学校“求稳定、强规范、入主流、谋发展”的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融入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证,以监督为关键,统筹推进,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认识和把握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过程管理,逐步完善我校反腐倡廉制度。
坚持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人、财、物拥有支配权和执行权的岗位及其工作人员为重点,统一部署,同步进行,切实增强预防腐败的实际效果。
(一)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努力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1、继续认真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要从立项、审批、征地、招投标、施工到竣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力争2011年底建立起台账。
2、实施项目资金监管。一是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专账管理,不得与其它账务混收混支;二是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非项目用途或超工程项目支出;三是要按预算、合同、进度、质量拨付项目资金,不得随意拨付甚至超预算、超进度拨付;四是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审计决算,无决算审计的不得结清工程余款。
3、规范项目运行程序。一是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工程项目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谋取私利;二是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程序要规范,行为要合法有效;三是合同签订程序,要同步签定工程、安全、廉政三个合同;四是工程监理程序,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不得擅自变更计划、擅自增减项目、擅自突破工程预算、擅自变更合同等;五是信息公开程序,要及时公布项目责任书、招投标过程、工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以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腐败风险排查、建制、预警、考核工作的全覆盖
1、按照凸显一个核心(监督制约权力)、把握两个关键(制度防范和流程再造)、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好四个环节(风险排查、制度构建、预警处置、明责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荆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荆楚理工党办发[2010]7号)。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全面清理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编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分解制度建设任务,逐步形成以“内控管理有规范、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追责有依据”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2011年底汇编成册,印发给党员干部人手一册。
3、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形成“工作讲绩效、攻坚破难题、服务践承诺、诚信聚人心”的优良作风;二是切实增强中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形成“用心谋事、扎实干事、努力成事”的良好环境;三是严格执行监督,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严格进行考核,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的情况,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4、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通过查办案件,深入剖析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弊端、漏洞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力争收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腐败的发生。
(三)以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努力实现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校办 责任单位:监察处、审计处、教务处、财务处、招就处、设备处、后勤处、教育技术中心、各学院、附属医院)
1、建立电子政务网站。2011年6月底以前,学校健全集行政审批、校务公开于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2011年底,各职能部门(单位)、各学院(部)建立电子政务网站,并与学校联网。
2、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完善现有监察网站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集效能监察、民生监察、廉政监察于一体的电子监察平台,力争2012年6月底以前逐步将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招生、考试、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
(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非财政资金管理为目标,努力实现对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学校财务集中收付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财务处 责任单位:审计处、科研处、学工处、各学院、附属医院)
1、制定包干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严格预算管理,按规定程序管理好、使用好包干经费,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健全奖学金、助学金和科研项目经费等财政资金的公示制度,加强对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发放程序和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实时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用到人头。
3、按照“应进必进、规范运作、方便运行”的要求,将财务集中收付范围覆盖到校内的所有部门(单位)和学院(部)。一是严格账户开设规定,除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开设的账户外,一律不得另行开设账户,彻底销除“账外账”;二是规范创收行为。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创收立项、审批、收入收缴、分成使用等程序,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杜绝乱收滥发、坐收坐支等现象;三是严格执行现金支付规定,大力推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
4、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2010年底“小金库”自查面达100%,问题处理面达100%,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现象。
(五)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实现学校、职能部门(单位)、学院(部)服务网络体系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校办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附属医院)
1、2011年8月底以前,学校建立服务中心,做到人员落实、场地落实、设施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凡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就业指导、缴费、办证、咨询、服务等事项都要纳入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2、2011年上半年,选定3-5个单位进行试点,建立职能部门(单位)服务站、学院(部)服务室,做到有牌子、有办公设备、有人员、有制度。2011年下半年在全校推广。
3、健全服务网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学校服务中心为主体、以职能部门(单位)服务站为纽带、以学院(部)服务室为基础,覆盖全校、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体系,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以增强公共权力运行透明度为目标,努力实现校务、院务和党务公开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审计处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附属医院)
1、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2010年底完成《荆楚理工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修订工作,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公开工作运行、考核机制。
2、进一步建好公开载体。更新公开网站,建立永久性专用公开栏(或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相关载体,以扩大知晓面,增强透明度。
3、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院务公开工作。2011年上半年做好示范点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院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2011年下半年向全校推广。
(七)以规范招投标秩序为目标,努力实现招标投标综合监管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项目办 责任单位:监察处、校工会、附属医院)
1、健全招投标机构,建立招投标综合平台,完善招标投标程序,逐步把须进市招投标中心以外的所有产权交易(包括房产、土地承包、租赁)、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小型维修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医疗耗材采购)等全部纳入招投标范围。
2、建立健全校内外统一评标专家库,逐步完善评标专家分类管理办法,组织校内专家培训,提高评标质量。
3、建立综合监管机构,健全监管制度,加强招投标活动的过程监管,及时公示招投标结果,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和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八)以规范学校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为目标,努力实现学校“三资”清理及监管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设备处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附属医院)
1、2010年底前,成立学校“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三资”监管机制和制度,切实加强“三资”监管。
2、以职能部门(单位)、学院(部)为单位,对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和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等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核查,逐一登记造册,切实摸清家底。力争2011年底完成。
3、在认真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学校“三资”电子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九)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为目标,努力实现廉洁教育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校纪委、组织部、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各学院、附属医院)
1、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以沙洋平湖监狱为依托的警示教育基地、以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务犯罪审判庭为依托的法制教育基地、以荆门廉吏馆和革命烈士陵园为依托的传统教育基地、以黄麻起义和鄂豫苏皖革命历史纪念馆为依托的大学生德育教育基地,启动以廉洁为主题的校园景观建设,并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
2、拟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配套意见,出台关于任前考廉培廉、任中讲廉述廉、离任审廉评廉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以及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链。
3、认真落实《荆楚理工学院关于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荆理工党办发[2008]25号),把此项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再作动员,再加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十)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目标,努力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校纪委、监察处、机关党总支)
1、成立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配足编制,配齐人员,完善内部机构设置,落实必需的装备设施和办案经费。
2、2010年底,配齐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聘任各职能部门(单位)监督员。能专则专、宜兼则兼,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职责、议事规则、信访接待、案情分析、检查考核等制度,扎实推进我校的反腐倡廉建设。
4、采取外出学习、跟班锻炼、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1、成立荆楚理工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成 员:王学民 杨希雄 李孝华 邢进良 刘行坦 易秀龙
胡忠良同志负责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全面工作;
主悔同志负责指导督查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全覆盖和“三资”清理及监管全覆盖工作;
车定祥同志负责指导督查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石鸣同志负责指导督查对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财务集中收付全覆盖、招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工作;
钱先发同志负责指导督查腐败预警防控全覆盖、校务、院务和党务公开全覆盖和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及业务建设全覆盖工作;
黄国辅同志负责指导督查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和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校长助理按照分工负责所分管的部门(单位)和所联系的学院(部)的“十个全覆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处,具体负责“十个全覆盖”组织协调工作。邢进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职能部门(单位)、各学院(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十个全覆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十个全覆盖”工作。各综合科科长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统计分析、资料搜集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把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纪委、监察处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督促指导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有关方面的积极性。牵头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好承担的任务,形成贯彻落实“十个全覆盖”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牵头单位要按照“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十个全覆盖”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并于10月31日前报学校反腐倡廉“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三)健全制度,创新工作。要将贯彻落实“十个全覆盖”与领导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同时抓紧制定和完善实现“十个全覆盖”的配套制度。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对工作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理论和制度成果。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牵头单位要对照“十个全覆盖”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督促检查,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努力推动“十个全覆盖”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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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楚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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