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五一”将至,市纪委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就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五个严禁,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荆楚理工学院纪委
荆楚理工学院监察处
2014年4月28日
中共荆门市纪委文件
荆纪发〔2014〕1号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漳河新区党委、管委会、纪委、监察局,屈家岭管理区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荆门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
“五一”将至,为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就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2、严禁用公款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此类活动;
3、严禁用公款送礼和相互宴请;
4、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和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5、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教育预防工作,认真自查自纠。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在“五一”期间,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单位执行本通知情况进行巡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88、2378337
举报网址:http: //dept4.jingmen.gov.cn/html/sjw/
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 门 市 监 察 局
2014年4月16日